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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班亚马226cm,马刺让他在三分投了一整场,唐斯赢了这场比赛



  文班亚马在三分线外运了两下,拔起就投。球砸在篮筐前沿,弹出来,唐斯收下篮板。

  这是总决赛G1反复出现的一个画面。马刺118-109输给尼克斯,文班全场21投6中,三分9中2。一个226cm的超级内线,打出了后卫的出手分布,送出了6次失误。唐斯呢?不声不响18投10中,24分11篮板。两个人往一块儿放,一个在跟自己较劲,一个在打正确的篮球。

  先说波波维奇让文班干了什么

  文班这场比赛的进攻方式,可以用一句话概括:把自己当后卫用。弧顶持球,运两步干拔。四十五度接球,试探步后仰。禁区要到位了,球没传进来,又拉到外线重新要。马刺的进攻体系里,文班不是终结点,是发起点。

  这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全联盟最高的球员,在离篮筐最远的地方开始了他的大部分进攻回合。这不是文班的问题,是战术安排的问题。波波维奇的逻辑可能是:尼克斯会收缩禁区,让文班把防守人拉出来,给福克斯和瓦塞尔腾突破空间。但结果是,文班拉出来了,禁区还是没人进得去。尼克斯的收缩防守根本不吃这套——你投吧,投进了我认,投不进就是我的反击。

  再说唐斯怎么赢的这组对位

  唐斯的18次出手,大部分集中在禁区和肘区。接球就投,背身就凿,不运多余的球。他的任务很明确:你是空间型五号位,但你的空间是给布伦森突破用的,不是给自己运球用的。唐斯全场只有两次在三分线外运球超过三步。

  把文班和唐斯的进攻方式往一块儿放,味道就全出来了。文班用后卫的方式打球,唐斯用中锋的方式打球。最后中锋赢了,后卫输了。不是天赋的差距,是定位的差距。唐斯知道自己是中锋,文班可能忘了。

  这引出一个更大的问题

  马刺首节领先过14分。尚帕尼单节5记三分,马刺打出了最好的开局。但尼克斯一收缩防守,马刺的外线就断了。全队三分43投11中,命中率25.6%。当三分投不进的时候,马刺的B计划是什么?是让文班在三分线外单打。

  这不是B计划,这是把A计划的缺陷又执行了一遍。马刺的进攻缺少层次——内线一个凿的,中距离一个稳的,外线一个投的。他们三样东西全让文班一个人干了。文班能干,但干不好。因为他只有21岁,这是他第一场总决赛。

  波波维奇是历史级教练,但在总决赛G1,他让一个第一次打总决赛的年轻人,扛起了超过他能力边界的进攻责任。布伦森末节13分收下比赛,是结果,不是原因。原因在另一端——马刺把自己的最强武器用成了最别扭的形态。

  这不是一场关于布伦森有多厉害的胜利。它是尼克斯对位纪律、唐斯角色清晰度、马刺进攻结构失衡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。马刺输得不冤——他们不是输给了更强的球队,是输给了自己战术板上的错误。

  你觉得,文班G1的低效是因为他自己状态差,还是波波维奇的进攻安排出了问题?如果战术不改,G2文班还会是后卫打法吗?